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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征管数据处理强化“三率”

发布时间:2008-10-13 作者: 来源: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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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数据录入的“及时率”。前台在受理纳税人申报、减免、退税等有关数据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必须在规定办结期限内及时将数据录入到集中处理系统中来,以便当期能及时反映该数据;二是强化数据录入的“准确率”。对纳税人提报的信息资料,由前台审核后传递给税源管理岗进行复核,比如对预算科目、级次、品目等项目进行要重点核对,确保无误后再进行系统录入,提高了系统核算数据的准确性,以便准确记录和反映当期收入成果;三是强化税收核算指标的“完整率”。确保税收应征、减免、稽查查补、欠税等税收会计核算指标的完整性,积极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将应纳入税收核算的数据完整纳入会计核算中,切实维护集中处理数据的完整性。(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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