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创建督查,认真查漏补缺。实地走访了全市26个宗教活动场所,查安全措施落实、制度上墙、场所环境等情况,查漏洞、抓改进、促落实。二是广泛征求意见,细化评比标准。针对“安全知识进教堂”活动要求,检查各县区和各宗教团体的执行情况和不完善之处,在通过实地调研、会议座谈,广泛征求基层场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平安宗教场所”评比标准。三是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建筑安全。及时将省下发的关于加强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宗教场所,并对全市宗教场所建筑安全状况和基建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摸,督促各场所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规范基建施工。四是强化部门协调,促进场所建设。多次与规划、国土和有关县(市、区)联系协调,落实迁建土地,推进场所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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